一種炭黑尾氣與空氣混合器的制造方法
【專利摘要】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炭黑尾氣與空氣混合器。其技術方案是:包括噴燃氣室、炭黑尾氣室、炭黑尾氣入口管、空氣入口管、空氣室、混氣室、尾氣燃燒爐、炭黑尾氣孔、空氣孔,在噴燃氣室的右側設有混氣室,在混氣室的上部左側設有炭黑尾氣室,在混氣室的上部右側設有空氣室,在上述的炭黑尾氣室的上部連接有炭黑尾氣入口管,在空氣室的上部連接有空氣入口管,在混氣室的右側設置有尾氣燃燒爐,在混氣室的側壁上設有炭黑尾氣孔和空氣孔。有益效果是:在混氣室的側壁上設有的炭黑尾氣孔和空氣孔,使炭黑尾氣和空氣混合均勻,為炭黑尾氣充分燃燒創(chuàng)造了條件,提供了燃燒效率。兩種混合氣體混合后進入尾氣燃燒爐,使其充分燃燒,為后續(xù)生產提供所需熱量。
【專利說明】
一種炭黑尾氣與空氣混合器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一種混合器,特別涉及一種炭黑尾氣與空氣混合器。
【背景技術】
[0002]目前炭黑行業(yè)使用的炭黑尾氣燃燒爐,炭黑尾氣是從炭黑煙氣中將炭黑分離出去后的氣體。尾氣除含有微量炭黑外,還有少量的可燃性氣體組分。不允許直接排放于大氣,炭黑尾氣與空氣混合采用簡易直通混合,炭黑尾氣與空氣混合不均勻,燃燒不充分,排出的其它可燃成分含量高,極易造成環(huán)境污染。
【發(fā)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就是針對現(xiàn)有技術存在的上述缺陷,提供一種炭黑尾氣與空氣混合器,使尾氣與空氣混合均勻,燃燒充分,提供燃燒溫度。
[0004]其技術方案是:包括噴燃氣室、炭黑尾氣室、炭黑尾氣入口管、空氣入口管、空氣室、混氣室、尾氣燃燒爐、炭黑尾氣孔、空氣孔,在噴燃氣室的右側設有混氣室,在混氣室的上部左側設有炭黑尾氣室,在混氣室的上部右側設有空氣室,在上述的炭黑尾氣室的上部連接有炭黑尾氣入口管,在上述的空氣室的上部連接有空氣入口管,在混氣室的右側設置有尾氣燃燒爐,在混氣室的側壁上設有炭黑尾氣孔和空氣孔。
[0005]上述的炭黑尾氣入口管的為漏斗狀,上述的空氣入口管為漏斗狀,炭黑尾氣入口管與炭黑尾氣室聯(lián)通,空氣入口管與空氣室聯(lián)通,混氣室與尾氣燃燒爐聯(lián)通,炭黑尾氣孔和空氣孔在混氣室的側壁上均等分布。
[0006]本實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混氣室的側壁上設有均等分布、位置相錯的炭黑尾氣孔和空氣孔,使炭黑尾氣和空氣混合均勻,為炭黑尾氣充分燃燒創(chuàng)造了條件,提供了燃燒效率。兩種混合氣體混合后進入尾氣燃燒爐,使其充分燃燒,為后續(xù)生產提供所需熱量。
【附圖說明】
[0007]附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結構示意圖;
[0008]上圖中:噴燃氣室1、炭黑尾氣室2、炭黑尾氣入口管3、空氣入口管4、空氣室5、混氣室6、尾氣燃燒爐7、炭黑尾氣孔8、空氣孔9。
【具體實施方式】
[0009]結合附圖1,對本實用新型作進一步的描述:
[0010]本實用新型包括噴燃氣室1、炭黑尾氣室2、炭黑尾氣入口管3、空氣入口管4、空氣室5、混氣室6、尾氣燃燒爐7、炭黑尾氣孔8、空氣孔9,在噴燃氣室I的右側設有混氣室6,在混氣室6的上部左側設有炭黑尾氣室2,在混氣室6的上部右側設有空氣室5,在上述的炭黑尾氣室2的上部連接有炭黑尾氣入口管3,在上述的空氣室5的上部連接有空氣入口管4,在混氣室6的右側設置有尾氣燃燒爐7,在混氣室6的側壁上設有炭黑尾氣孔8和空氣孔9。
[0011]其中,上述的炭黑尾氣入口管3的為漏斗狀,上述的空氣入口管4為漏斗狀,炭黑尾氣入口管3與炭黑尾氣室2聯(lián)通,空氣入口管4與空氣室5聯(lián)通,混氣室6與尾氣燃燒爐7聯(lián)通,炭黑尾氣孔8和空氣孔9在混氣室6的側壁上均等分布,相鄰的孔的位置相錯。
[0012]使用過程中,操作人員通過DCS控制系統(tǒng),分別調節(jié)炭黑尾氣量和空氣量。氣體在進行混合前分別沿圓周旋轉,旋轉過程中,一部分炭黑尾氣通過炭黑尾氣孔、空氣通過空氣孔進入混氣室,炭黑尾氣孔和空氣孔在混氣室周圈均等分布,位置相錯,使炭黑尾氣和空氣混合均勻,為炭黑尾氣充分燃燒創(chuàng)造了條件,提供了燃燒效率。兩種混合氣體混合后進入尾氣燃燒爐,使其充分燃燒,為后續(xù)生產提供所需熱量。
[0013]本實用新型在混氣室的側壁上設有均等分布、位置相錯的炭黑尾氣孔和空氣孔,使炭黑尾氣和空氣混合均勻,為炭黑尾氣充分燃燒創(chuàng)造了條件,提供了燃燒效率。兩種混合氣體混合后進入尾氣燃燒爐,使其充分燃燒,為后續(xù)生產提供所需熱量。
[0014]以上所述,僅是本實用新型的較佳實施例,任何熟悉本領域的技術人員均可能利用上述闡述的技術方案對本實用新型加以修改或將其修改為等同的技術方案。因此,依據(jù)本實用新型的技術方案所進行的任何簡單修改或等同置換,盡屬于本實用新型要求保護的范圍。
【主權項】
1.一種炭黑尾氣與空氣混合器,其特征是:包括噴燃氣室(I)、炭黑尾氣室(2)、炭黑尾氣入口管(3)、空氣入口管(4)、空氣室(5)、混氣室(6)、尾氣燃燒爐(7)、炭黑尾氣孔(8)、空氣孔(9),在噴燃氣室(I)的右側設有混氣室(6),在混氣室(6)的上部左側設有炭黑尾氣室(2),在混氣室(6)的上部右側設有空氣室(5),在所述的炭黑尾氣室(2)的上部連接有炭黑尾氣入口管(3),在所述的空氣室(5)的上部連接有空氣入口管(4),在混氣室(6)的右側設置有尾氣燃燒爐(7),在混氣室(6)的側壁上設有炭黑尾氣孔(8)和空氣孔(9)。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炭黑尾氣與空氣混合器,其特征是:所述的炭黑尾氣入口管(3)的為漏斗狀,所述的空氣入口管(4)為漏斗狀,炭黑尾氣入口管(3)與炭黑尾氣室(2)聯(lián)通,空氣入口管(4)與空氣室(5)聯(lián)通,混氣室(6)與尾氣燃燒爐(7)聯(lián)通,炭黑尾氣孔(8)和空氣孔(9)在混氣室(6)的側壁上均等分布。
【文檔編號】F23G7/06GK205560787SQ201620157995
【公開日】2016年9月7日
【申請日】2016年3月2日
【發(fā)明人】王德富, 李興業(yè), 劉建華, 耿敬敬
【申請人】山東奧隆集團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