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翻板掛布裁剪裝置的制造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屬于紡織用品領域,具體涉及一種翻板掛布裁剪裝置。
【背景技術】
[0002]目前裁布時需要把布鋪展開進行裁剪,當布料尺寸較大時,往往需要2-3個人運行,浪費人力與時間。而一些全自動裁布機除了價格較貴,應用也不靈活。
【發(fā)明內(nèi)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就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的不足而提供一種翻板掛布裁剪裝置。
[0004]本發(fā)明的目的是以下述技術方案實現(xiàn)的:
一種翻板掛布裁剪裝置,包括雙層支架,位于支架上的翻板,在支架下層框架上設置由電機驅(qū)動的轉軸,轉軸上設置纏繞方向相反的牽引繩I及牽引繩II,牽引繩I的另一端與翻板相連,牽引繩II通過纏繞輪與翻板下部相連,翻板上設有掛釘。
[0005]在支架上與翻板接觸的位置還設有兩個限位開關,限位開關與電機相連。
[0006]兩個限位開關位置分別位于支架左上側和右下側。
[0007]所述電機為步進電機。
[0008]所述牽引繩I及牽引繩II與翻板通過彈簧連接。
[0009]所述掛釘與翻板旋轉連接。
[0010]本發(fā)明提供的翻板掛布裁剪裝置,結構簡單,僅需一個人即可完成掛布即把布展開的操作,而且可掛多層布,大大節(jié)約了勞動力和操作時間,方便實用。
【附圖說明】
[0011]圖1是本發(fā)明的結構示意圖。
【具體實施方式】
[0012]本發(fā)明提供的翻板掛布裁剪裝置,如圖1所示,包括雙層支架1,位于雙層支架I上層的翻板2,翻板2周邊連接有圓桿3,每個圓桿3上設有3-6個帶掛釘5的圓環(huán)4 ;雙層支架I下層框架上設有由電機6驅(qū)動的轉軸7,轉軸7上設有纏繞方向相反的牽引繩18和牽引繩119,牽引繩18和牽引繩119各有兩組,牽引繩18的另一端通過彈簧10與翻板2相連,雙層支架I下層一端框架上設有纏繞輪11,牽引繩119通過纏繞輪11與翻板2下部相連,優(yōu)選為末端相連,牽引繩Π9與翻板2相連處也設有彈簧10 ;在雙層支架I上與翻板2接觸的位置還設有兩個限位開關12,限位開關12與電機6相連。
[0013]正常狀態(tài)下,翻板平行放在支架上,當布料需要裁剪時,打開電源,電機驅(qū)動鏈條帶動轉軸轉動,隨著轉軸的轉動,在轉軸上纏繞的牽引繩18逐漸放長,而牽引繩119逐漸收緊,直到翻板豎直,翻板下端接觸到限位開關時,電機自動停止轉動,當然也可以不設限位開關,由人力直接控制;這時工作人員可以直接或站在梯子上將布料掛在掛釘上固定,根據(jù)布料尺寸大小,可以選擇位于合適位置的掛釘,沒用到的掛釘可以旋轉圓環(huán)方向使不傷害到布或人,而且翻板上可以同時掛很多層布料,極大的節(jié)省了人力,當掛布完成時,改變電機轉動方向,此時,轉軸上的牽引繩II逐漸放長,而牽引繩I逐漸收緊,直到翻板與支架平行,翻板上端接觸到另一個限位開關時,電機自動停止轉動,這時可以進行正常的裁布工作。特別設置的彈簧可以緩沖作用力,使翻板平穩(wěn)運動,而纏繞輪可以限制牽引繩II方向,也使翻板平穩(wěn)轉動。當使用電機為步進電機或其他可控制轉動距離的電機時,可不用限位開關,只需設計好步進電機轉動距離。
【主權項】
1.一種翻板掛布裁剪裝置,其特征在于:包括雙層支架,位于支架上的翻板,在支架下層框架上設置由電機驅(qū)動的轉軸,轉軸上設置纏繞方向相反的牽引繩I及牽引繩II,牽引繩I的另一端與翻板相連,牽引繩II通過纏繞輪與翻板下部相連,翻板上設有掛釘。2.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翻板掛布裁剪裝置,其特征在于:在支架上與翻板接觸的位置還設有兩個限位開關,限位開關與電機相連。3.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翻板掛布裁剪裝置,其特征在于:兩個限位開關位置分別位于支架左上側和右下側。4.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翻板掛布裁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電機為步進電機。5.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翻板掛布裁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牽引繩I及牽引繩II與翻板通過彈簧連接。6.如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翻板掛布裁剪裝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掛釘與翻板旋轉連接。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公開的一種翻板掛布裁剪裝置,包括雙層支架,位于支架上的翻板,在支架下層框架上設置由電機驅(qū)動的轉軸,轉軸上設置纏繞方向相反的牽引繩I及牽引繩II,牽引繩I的另一端與翻板相連,牽引繩II通過纏繞輪與翻板下部相連,翻板上設有掛釘。本發(fā)明提供的翻板掛布裁剪裝置,結構簡單,僅需一個人即可完成掛布即把布展開的操作,而且可掛多層布,大大節(jié)約了勞動力和操作時間,方便實用。
【IPC分類】B65H47/00
【公開號】CN104925579
【申請?zhí)枴緾N201410760889
【發(fā)明人】王德貴
【申請人】鄭州德惠紡織品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9月23日
【申請日】201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