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發(fā)明涉及建筑照明,更具體地說,它涉及一種智能建筑信息化照明設備。
背景技術:
1、在建筑施工過程中,照明設備不僅是保障施工人員安全的必要工具,同時也是提高工作效率、滿足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重要措施。隨著科技的進步和智能建筑理念的普及,信息化照明設備在智能建筑中的作用日益凸顯,可以根據環(huán)境光線、人員活動等因素自動調節(jié)照明亮度和色溫,以滿足不同場景下的照明需求。建筑施工照明通常包括固定式照明燈具、移動式照明燈具和應急照明設備等。
2、現在的照明設備在建筑施工場地進行使用時,通常是安裝在一個較高的位置處,以便為整個建筑工地提供充足的照明,由于照明設備長期暴露在外,且建筑施工場地的灰塵較大,照明設備的燈罩表面不可避免地會積聚大量灰塵,這些灰塵不僅影響照明設備的外觀,更重要的是,它們會阻擋燈光的傳播,降低照明設備的亮度和照明范圍,進而影響到照明設備的正常使用效果。
技術實現思路
1、本發(fā)明提供一種智能建筑信息化照明設備,解決相關技術中由于照明設備長期暴露在外,且建筑施工場地的灰塵較大,照明設備的燈罩表面不可避免地會積聚大量灰塵,從而會阻擋燈光的傳播,降低照明設備的亮度和照明范圍,進而影響到照明設備的正常使用效果的技術問題。
2、本發(fā)明提供了一種智能建筑信息化照明設備,包括:
3、箱體,其上側設置有兩個對稱分布的安裝塊,兩個所述安裝塊之間轉動設置有連接軸,所述連接軸上設置有箱蓋,所述箱蓋的上側設置有光敏傳感器;
4、隔板,其設置在箱體的內部下端,所述隔板上設置有升降機構,所述升降機構上設置有移動板,所述移動板的一側設置有照明組件;
5、控制器,其設置在箱體的內部底端,所述光敏傳感器與控制器電性連接,當光敏傳感器將信號傳輸給控制器后,所述控制器控制升降機構帶動照明組件上下移動;以及
6、儲水箱,其設置在隔板的上側,所述儲水箱的上側設置擠壓機構,所述儲水箱的一側設置有與擠壓機構配合使用的清理機構。
7、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優(yōu)化方案,所述升降機構包括電機、螺紋桿、螺紋套筒和兩個導向桿,所述電機設置在隔板的底側,所述螺紋桿轉動設置在隔板的上側,且所述電機的輸出軸與螺紋桿的底端連接,所述螺紋套筒螺紋設置在螺紋桿上,且所述螺紋套筒的上側與移動板的底側連接,兩個所述導向桿均設置在螺紋套筒的同一側,所述電機與控制器電性連接。
8、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優(yōu)化方案,所述照明組件包括l形板和多個照明燈,所述l形板設置在移動板的一側,多個所述照明燈均設置在l形板的內側,所述照明燈與控制器電性連接。
9、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優(yōu)化方案,所述擠壓機構包括圓筒、進氣管、活塞和連接桿,所述圓筒設置在儲水箱的上端,且所述圓筒與儲水箱連通,所述進氣管設置在圓筒的外側下端,且與圓筒連通,所述活塞滑動設置在圓筒的內部,所述連接桿設置在活塞的上側,所述連接桿遠離活塞的一側貫穿出圓筒的內部,且與螺紋套筒的外側連接。
10、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優(yōu)化方案,所述清理機構包括出水管、噴水管和若干個噴頭,所述出水管設置在儲水箱的一側,且所述出水管和進氣管上均設置有單向閥,所述噴水管設置在出水管遠離儲水箱的一端,且所述噴水管的兩端均與l形板連接,若干個所述噴頭均設置在噴水管的同一側,且在噴水管上呈線性陣列分布。
11、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優(yōu)化方案,所述隔板上靠近儲水箱的一側設置有污水箱,所述污水箱外側分別連通有導水管和排水管,所述排水管遠離污水箱的一端貫穿出箱體,所述l形板上開設有集水槽,所述導水管遠離污水箱的一端與集水槽連通。
12、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優(yōu)化方案,所述箱體的外側位于排水管的下端轉動設置有第一轉動桿,所述第一轉動桿的外側設置有多個葉片,所述箱體的外側上端轉動設置有第二轉動桿,所述第二轉動桿的一端貫穿進箱體的內部,且所述第二轉動桿的外側設置有多個扇葉,所述第一轉動桿和第二轉動桿之間設置有傳動機構;
13、所述傳動機構包括兩個皮帶輪和連接皮帶,兩個所述皮帶輪分別設置在對應的第一轉動桿和第二轉動桿上,所述連接皮帶設置在兩個皮帶輪之間。
14、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優(yōu)化方案,所述箱體的外側開設有兩個對稱分布的導向口,所述導向桿遠離螺紋套筒的一端貫穿導向口,且與導向口滑動連接,所述導向桿遠離螺紋套筒的一端設置有齒板,所述連接軸的兩端均設置有齒輪,且所述齒輪與齒板嚙合。
15、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優(yōu)化方案,所述儲水箱的一側設置有加水管,所述加水管遠離儲水箱的一端貫穿出箱體,且所述加水管和排水管上均設置有閥門,所述閥門與控制器電性連接。
16、作為本發(fā)明的進一步優(yōu)化方案,所述箱體的外側兩端分別開設有多個進氣孔和出氣孔。
17、本發(fā)明的有益效果在于:
18、1、本發(fā)明通過設置了升降機構、齒板和齒輪,在照明組件進行工作時,通過升降機構可以帶動照明組件向上移動,此時利用齒板和齒輪的配合可以使得箱蓋轉動打開,反之在照明組件不工作收納至箱體內部時,箱蓋可以自動轉動閉合,從而無需工作人員手動進行對箱蓋進行打開和閉合的操作,進而照明組件在使用過程中更為的智能化,通過在照明組件不使用時將其收納至箱體的內部,可以有效減少照明組件上沾染灰塵;
19、2、本發(fā)明通過設置了儲水箱、擠壓機構和清理機構,在照明組件不工作收納至箱體內部時,利用擠壓機構和清理機構可以自動對照明燈上的灰塵進行清理,則保證了照明燈后續(xù)的使用效果;
20、3、本發(fā)明通過設置了污水箱、導水管、排水管、葉片、傳動機構和扇葉,在照明組件不使用且移動到指定位置后,利用排水管將污水箱內收集的污水排出時可以帶動葉片轉動,此時利用傳動機構可以帶動扇葉同步轉動,從而可以對照明燈上的水珠進行吹干,以避免照明燈的表面形成污垢,進而進一步保證了對照明燈的清理效果。
1.一種智能建筑信息化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建筑信息化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升降機構(7)包括電機(701)、螺紋桿(702)、螺紋套筒(703)和兩個導向桿(704),所述電機(701)設置在隔板(6)的底側,所述螺紋桿(702)轉動設置在隔板(6)的上側,且所述電機(701)的輸出軸與螺紋桿(702)的底端連接,所述螺紋套筒(703)螺紋設置在螺紋桿(702)上,且所述螺紋套筒(703)的上側與移動板(8)的底側連接,兩個所述導向桿(704)均設置在螺紋套筒(703)的同一側,所述電機(701)與控制器(13)電性連接。
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智能建筑信息化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照明組件(9)包括l形板(901)和多個照明燈(902),所述l形板(901)設置在移動板(8)的一側,多個所述照明燈(902)均設置在l形板(901)的內側,所述照明燈(902)與控制器(13)電性連接。
4.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智能建筑信息化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擠壓機構(11)包括圓筒(111)、進氣管(112)、活塞(113)和連接桿(114),所述圓筒(111)設置在儲水箱(10)的上端,且所述圓筒(111)與儲水箱(10)連通,所述進氣管(112)設置在圓筒(111)的外側下端,且與圓筒(111)連通,所述活塞(113)滑動設置在圓筒(111)的內部,所述連接桿(114)設置在活塞(113)的上側,所述連接桿(114)遠離活塞(113)的一側貫穿出圓筒(111)的內部,且與螺紋套筒(703)的外側連接。
5.根據權利要求4所述的一種智能建筑信息化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清理機構(12)包括出水管(121)、噴水管(122)和若干個噴頭(123),所述出水管(121)設置在儲水箱(10)的一側,且所述出水管(121)和進氣管(112)上均設置有單向閥(14),所述噴水管(122)設置在出水管(121)遠離儲水箱(10)的一端,且所述噴水管(122)的兩端均與l形板(901)連接,若干個所述噴頭(123)均設置在噴水管(122)的同一側,且在噴水管(122)上呈線性陣列分布。
6.根據權利要求3所述的一種智能建筑信息化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隔板(6)上靠近儲水箱(10)的一側設置有污水箱(15),所述污水箱(15)外側分別連通有導水管(16)和排水管(17),所述排水管(17)遠離污水箱(15)的一端貫穿出箱體(1),所述l形板(901)上開設有集水槽(18),所述導水管(16)遠離污水箱(15)的一端與集水槽(18)連通。
7.根據權利要求6所述的一種智能建筑信息化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1)的外側位于排水管(17)的下端轉動設置有第一轉動桿(19),所述第一轉動桿(19)的外側設置有多個葉片(20),所述箱體(1)的外側上端轉動設置有第二轉動桿(21),所述第二轉動桿(21)的一端貫穿進箱體(1)的內部,且所述第二轉動桿(21)的外側設置有多個扇葉(22),所述第一轉動桿(19)和第二轉動桿(21)之間設置有傳動機構(23);
8.根據權利要求2所述的一種智能建筑信息化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1)的外側開設有兩個對稱分布的導向口(24),所述導向桿(704)遠離螺紋套筒(703)的一端貫穿導向口(24),且與導向口(24)滑動連接,所述導向桿(704)遠離螺紋套筒(703)的一端設置有齒板(25),所述連接軸(3)的兩端均設置有齒輪(26),且所述齒輪(26)與齒板(25)嚙合。
9.根據權利要求7所述的一種智能建筑信息化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儲水箱(10)的一側設置有加水管(27),所述加水管(27)遠離儲水箱(10)的一端貫穿出箱體(1),且所述加水管(27)和排水管(17)上均設置有閥門(28),所述閥門(28)與控制器(13)電性連接。
10.根據權利要求8所述的一種智能建筑信息化照明設備,其特征在于,所述箱體(1)的外側兩端分別開設有多個進氣孔(29)和出氣孔(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