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建筑內墻保溫絕熱板的制作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實用新型涉及建筑物墻體,具體為一種建筑內墻保溫絕熱板。
【背景技術】
[0002]內墻保溫與外墻保溫技術一樣,在建筑工程中作為重要的建筑節(jié)能技術使用,目前建筑物內墻保溫主要使用泡沫保溫板。這種保溫材料存在施工工藝復雜,后續(xù)成本高,墻體透寒霉變耐久性差,易燃(采用阻燃的成本高),燃燒產(chǎn)生大量有毒氣體一旦著火將造成嚴重后果,且造價高、不宜于異形復雜構造的施工,大量的板縫形成熱橋,存在嚴重的安全隱患。
【發(fā)明內容】
[0003]本實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現(xiàn)有技術不足,而提供一種建筑內墻保溫絕熱板。
[0004]所述目的是通過如下方案實現(xiàn)的:
[0005]一種建筑內墻保溫絕熱板,包括墻體,所述墻體上設有粘貼層,所述粘貼層上設有保溫層,所述保溫層上設有加強層,所述加強層上設有裝飾層,所述裝飾層上設有漆面層。
[0006]所述粘貼層的材料為鹵水膠。
[0007]所述鹵水膠是由鹵水和氧化鎂粉攪拌而成。
[0008]所述保溫層的材料為氧化鎂板。
[0009]所述加強層的材料為玻璃纖維網(wǎng)格布和鹵水膠。
[0010]所述裝飾層材料為石膏板。
[0011]本實用新型產(chǎn)品板非常簡單、使用壽命長、裝飾效果好、耐老化,且有效的解決了墻體透寒霉變。
[0012]本實用新型具有整體密封性好,為全封閉無拼接的保溫整體,有效消除熱橋的產(chǎn)生,提高了建筑物的保溫隔熱效果減少了熱流損失,降低了建筑物的能耗,起到了保溫絕熱的目的。
[0013]本實用新型中的保溫層為全無機材料具有優(yōu)異的耐熱防火性能,大大降低了安全隱患。
【附圖說明】
[0014]圖1是本實用新型的板示意圖。
[0015]其中,1-墻體,2-粘貼層,3-保溫層,4-加強層,5-裝飾層,6_漆面層。
【具體實施方式】
[0016]下面結合附圖詳細闡述本實用新型優(yōu)選的實施方式。
[0017]一種建筑內墻保溫絕熱板,包括墻體,所述墻體I上設有粘貼層2,所述粘貼2層上設有保溫層3,所述保溫層3上設有加強層4,所述加強層4上設有裝飾層5,所述裝飾層5上設有漆面層6。所述粘貼層的材料為鹵水膠。所述鹵水膠是由鹵水和氧化鎂粉攪拌而成。所述保溫層的材料為氧化鎂板。所述加強層的材料為玻璃纖維網(wǎng)格布和鹵水膠。所述裝飾層材料為石膏板。
[0018]將墻體處理為平整干凈,無浮塵,然后涂抹上鹵水膠,涂抹厚度以15mm,五分鐘后粘貼氧化鎂板,在氧化鎂板上在涂抹鹵水膠,涂抹厚度以10mm,十分鐘后粘貼玻璃纖維網(wǎng)格布,三十分鐘后在涂抹鹵水膠,涂抹厚度以25mm,干燥后打磨平整,再涂抹噴涂鹵水膠,涂抹厚度以16_,八分鐘粘貼石膏板,第二天往石膏板上先噴涂一遍防腐漆,一個小時后在噴涂防水涂料。
[0019]氧化鎂板具有輕質、防火、高強、吸音、隔熱、無毒無害、耐腐蝕、不霉變等特點,鹵水膠具有防火、粘度強的特點,玻璃纖維網(wǎng)格布和鹵水膠一起使用具有硬度強,防撞擊避免氧化鎂板被損壞。
[0020]本實施方式只是對本專利的示范性說明而并不限定它的保護范圍,本領域人員還可以對其進行局部改變,只要沒有超出本專利的精神實質,都視為對本專利的等同替換,都在本專利的保護范圍。
【主權項】
1.一種建筑內墻保溫絕熱板,包括墻體,其特征在于:所述墻體上設有粘貼層,所述粘貼層上設有保溫層,所述保溫層上設有加強層,所述加強層上設有裝飾層,所述裝飾層上設有漆面層。
2.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內墻保溫絕熱板,其特征在于:所述粘貼層的材料為鹵水膠。
3.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內墻保溫絕熱板,其特征在于:所述保溫層的材料為氧化鎂板。
4.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內墻保溫絕熱板,其特征在于:所述加強層的材料為玻璃纖維網(wǎng)格布和鹵水膠。
5.根據(jù)權利要求1所述的一種建筑內墻保溫絕熱板,其特征在于:所述裝飾層材料為石膏板。
【專利摘要】一種建筑內墻保溫絕熱板,包括墻體,所述墻體上設有粘貼層,所述粘貼層上設有保溫層,所述保溫層上設有加強層,所述加強層上設有裝飾層,所述裝飾層上設有漆面層。所述粘貼層的材料為鹵水膠。所述鹵水膠是由鹵水和氧化鎂粉攪拌而成。所述保溫層的材料為氧化鎂板。所述加強層的材料為玻璃纖維網(wǎng)格布和鹵水膠。所述裝飾層材料為石膏板。本實用新型具有整體密封性好,為全封閉無拼接的保溫整體,有效消除熱橋的產(chǎn)生,提高了建筑物的保溫隔熱效果減少了熱流損失,降低了建筑物的能耗,起到了保溫絕熱的目的。
【IPC分類】E04B1-80
【公開號】CN204570958
【申請?zhí)枴緾N201520001364
【發(fā)明人】朱春華, 高守志, 阮煜坤, 王海波, 孫斌斌, 胥俊杰, 李志強, 胡玉林, 劉艷榮, 溫述煒
【申請人】朱春華
【公開日】2015年8月19日
【申請日】2015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