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種高濃度氨氮垃圾濾液深度處理的方法
【技術領域】
[0001]本發(fā)明涉及一種垃圾濾液處理技術領域,具體涉及一種高濃度氨氮垃圾濾液深度處理的方法。
【背景技術】
[0002]隨著我國城市化建設步伐的加快,人口的增長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城市生活垃圾也日益增長。目前,垃圾處理處置的方法主要包括垃圾填埋、堆肥法、焚燒法等,而焚燒法相對于傳統的垃圾填埋、堆肥法,因具有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等方面的優(yōu)勢,得到了良好的發(fā)展。垃圾填埋與垃圾發(fā)電是對垃圾處理的兩種方式,然而在垃圾填埋場與垃圾發(fā)電廠中會產生大量的垃圾滲濾液,這是一種含高污染物、高濃度有機物的廢水,如不妥善處理,會對周圍的水體和土壤造成嚴重污染,由于垃圾填埋場垃圾滲濾液成份復雜,CANON工藝面對變化無常的、其高氨氮垃圾滲濾液,處理的穩(wěn)定性不好。
【發(fā)明內容】
[0003]本發(fā)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高濃度氨氮垃圾濾液深度處理的方法,能夠對垃圾填埋場的垃圾滲濾液進行穩(wěn)定處理,達標排放。
[0004]為實現上述目的,本發(fā)明采用了以下技術方案:
一種高濃度氨氮垃圾濾液深度處理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1)預處理工藝,采用混凝沉淀處理,在垃圾瀝濾液中加入混凝劑、助凝劑,去除懸浮物和膠體物質后備用;
(2)垃圾滲濾液經過濾后進入均化池,在均化池內調節(jié)酸堿度,采用回流水進行稀釋,并進行攪拌均化;所述回流水包括超濾膜系統產生濃縮液及清洗液、反滲透清洗液和干化場產生的上清液;
(3)均化池出水進入兩相厭氧生化系統,包括厭氧產酸相反應區(qū)、硫酸鹽還原菌作用區(qū)和厭氧產甲烷相反應區(qū),對垃圾滲濾液中的高濃度有機物進行生化降解;
(4)對降解后的垃圾濾液進行脫氨處理:將垃圾滲濾液送入氨吹脫塔進行脫氨反應,含氨廢氣經風道排入大氣,脫氨后的垃圾滲濾液進行反應沉淀處理;
(5)將沉淀后的垃圾滲濾液導入混凝池進行分解處理,在混凝池中添加入復合無機絮凝劑和復合有機絮凝劑,進一步降低氨氮、重金屬離子;
(6 )對分解后的垃圾濾液進行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將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后得到的冷凝水進入氮吹脫和MBR生物處理過程處理;
(7)將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后得到的濃縮液,加入適量的氯化鈉,使?jié)B濾液中的氯離子濃度為15000mg/L,然后將滲濾液加入到電解槽中進行一定條件的催化電解,催化電解后的垃圾滲濾液即為達標排放的排水。
[0005]進一步的,所述復合無機絮凝劑和復合有機絮凝劑分別為蒙托石和聚丙烯酰胺。
[0006]近一步的,所述的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過程利用蒸發(fā)處理中產生的熱氣,將該熱氣通過蒸汽壓縮機進行升壓提溫,升壓提溫后的熱氣作為蒸發(fā)處理過程中的熱源或垃圾瀝濾液進入蒸發(fā)處理前的預熱步驟的熱源。
[0007]進一步的,在所述的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過程中利用垃圾焚燒廠產生的熱氣作為垃圾瀝濾液的熱源。
[0008]由上述技術方案可知,本發(fā)明通過在垃圾瀝濾液中加入混凝劑、助凝劑進行混凝沉淀預處理,去除懸浮物和膠體物質,并將經預處理的瀝濾液進行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等步驟,可以將含有高濃度有機物、氨氮等污染物的垃圾瀝濾液進行有效處理,出水達到國家規(guī)定排放標準。在步驟中增加的復合無機絮凝劑,具有降低水中氨氮的水處理的絮凝劑,既能脫氮,又能使懸浮物沉淀;而復合有機絮凝劑,其陰離子聚丙烯酰胺與重金屬離子結合形成不溶性的沉淀物,具有降低水中重金屬離子和其他污染物的功能。本發(fā)明能夠對成份復雜、變化無常的垃圾填埋場的垃圾滲濾液,進行穩(wěn)定處理,達標排放。
【具體實施方式】
[0009]本實施例的高濃度氨氮垃圾濾液深度處理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
51:預處理工藝,采用混凝沉淀處理,在垃圾瀝濾液中加入混凝劑、助凝劑,去除懸浮物和膠體物質后備用;
52:垃圾滲濾液經過濾后進入均化池,在均化池內調節(jié)酸堿度,采用回流水進行稀釋,并進行攪拌均化;所述回流水包括超濾膜系統產生濃縮液及清洗液、反滲透清洗液和干化場產生的上清液;
53:均化池出水進入兩相厭氧生化系統,包括厭氧產酸相反應區(qū)、硫酸鹽還原菌作用區(qū)和厭氧產甲烷相反應區(qū),對垃圾滲濾液中的高濃度有機物進行生化降解;
54:對降解后的垃圾濾液進行脫氨處理:將垃圾滲濾液送入氨吹脫塔進行脫氨反應,含氨廢氣經風道排入大氣,脫氨后的垃圾滲濾液進行反應沉淀處理;
55:將沉淀后的垃圾滲濾液導入混凝池進行分解處理,在混凝池中添加入復合無機絮凝劑和復合有機絮凝劑,進一步降低氨氮、重金屬離子;
56:對分解后的垃圾濾液進行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將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后得到的冷凝水進入氮吹脫和MBR生物處理過程處理;
所述的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過程利用蒸發(fā)處理中產生的熱氣,將該熱氣通過蒸汽壓縮機進行升壓提溫,升壓提溫后的熱氣作為蒸發(fā)處理過程中的熱源或垃圾瀝濾液進入蒸發(fā)處理前的預熱步驟的熱源。
[0010]為了提高能源的利用效率,所述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過程中利用垃圾焚燒廠產生的熱氣作為垃圾瀝濾液的熱源。
[0011]S7:將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后得到的濃縮液,加入適量的氯化鈉,使?jié)B濾液中的氯離子濃度為15000mg/L,然后將滲濾液加入到電解槽中進行一定條件的催化電解,催化電解后的垃圾滲濾液即為達標排放的排水。
[0012]本發(fā)明通過在垃圾瀝濾液中加入混凝劑、助凝劑進行混凝沉淀預處理,去除懸浮物和膠體物質,并將經預處理的瀝濾液進行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等步驟,可以將含有高濃度有機物、氨氮等污染物的垃圾瀝濾液進行有效處理,出水達到國家規(guī)定排放標準。在步驟中增加的復合無機絮凝劑,具有降低水中氨氮的水處理的絮凝劑,既能脫氮,又能使懸浮物沉淀;而復合有機絮凝劑,其陰離子聚丙烯酰胺與重金屬離子結合形成不溶性的沉淀物,具有降低水中重金屬離子和其他污染物的功能。本發(fā)明能夠對成份復雜、變化無常的垃圾填埋場的垃圾滲濾液,進行穩(wěn)定處理,達標排放。
[0013]以上所述的實施例僅僅是對本發(fā)明的優(yōu)選實施方式進行描述,并非對本發(fā)明的范圍進行限定,在不脫離本發(fā)明設計精神的前提下,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對本發(fā)明的技術方案作出的各種變形和改進,均應落入本發(fā)明權利要求書確定的保護范圍內。
【主權項】
1.一種高濃度氨氮垃圾濾液深度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以下步驟: (1)預處理工藝,采用混凝沉淀處理,在垃圾瀝濾液中加入混凝劑、助凝劑,去除懸浮物和膠體物質后備用; (2)垃圾滲濾液經過濾后進入均化池,在均化池內調節(jié)酸堿度,采用回流水進行稀釋,并進行攪拌均化;所述回流水包括超濾膜系統產生濃縮液及清洗液、反滲透清洗液和干化場產生的上清液; (3)均化池出水進入兩相厭氧生化系統,包括厭氧產酸相反應區(qū)、硫酸鹽還原菌作用區(qū)和厭氧產甲烷相反應區(qū),對垃圾滲濾液中的高濃度有機物進行生化降解; (4)對降解后的垃圾濾液進行脫氨處理:將垃圾滲濾液送入氨吹脫塔進行脫氨反應,含氨廢氣經風道排入大氣,脫氨后的垃圾滲濾液進行反應沉淀處理; (5)將沉淀后的垃圾滲濾液導入混凝池進行分解處理,在混凝池中添加入復合無機絮凝劑和復合有機絮凝劑,進一步降低氨氮、重金屬離子; (6 )對分解后的垃圾濾液進行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將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后得到的冷凝水進入氮吹脫和MBR生物處理過程處理; (7)將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后得到的濃縮液,加入適量的氯化鈉,使?jié)B濾液中的氯離子濃度為15000mg/L,然后將滲濾液加入到電解槽中進行一定條件的催化電解,催化電解后的垃圾滲濾液即為達標排放的排水。2.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濃度氨氮垃圾濾液深度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復合無機絮凝劑和復合有機絮凝劑分別為蒙托石和聚丙烯酰胺。3.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濃度氨氮垃圾濾液深度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過程利用蒸發(fā)處理中產生的熱氣,將該熱氣通過蒸汽壓縮機進行升壓提溫,升壓提溫后的熱氣作為蒸發(fā)處理過程中的熱源或垃圾瀝濾液進入蒸發(fā)處理前的預熱步驟的熱源。4.根據權利要求1所述的高濃度氨氮垃圾濾液深度處理的方法,其特征在于,在所述的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過程中利用垃圾焚燒廠產生的熱氣作為垃圾瀝濾液的熱源。
【專利摘要】本發(fā)明涉及一種高濃度氨氮垃圾濾液深度處理的方法,包括以下步驟:(1)去除垃圾濾液中的懸浮物和膠體物質后備用;(2)對垃圾濾液進行酸堿度調節(jié);(3)對垃圾滲濾液中的高濃度有機物進行生化降解;(4)對降解后的垃圾濾液進行脫氨處理;(4)對降解后的垃圾濾液依次進行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氮吹脫和MBR生物處理;(5)將沉淀后的垃圾滲濾液導入混凝池進行分解處理(6)對分解后的垃圾濾液進行低能耗MVR蒸發(fā)濃縮處理;(7)對濃縮處理后得到的濃縮液,加入適量的氯化鈉進行催化電解。本發(fā)明可以將含有高濃度有機物、氨氮等污染物的垃圾濾液進行有效處理,出水達到國家規(guī)定排放標準,其處理過程穩(wěn)定可靠。
【IPC分類】C02F9/14
【公開號】CN105036461
【申請?zhí)枴緾N201510380122
【發(fā)明人】劉祥, 吳登峰, 黃 俊
【申請人】合肥白云環(huán)衛(wèi)設備有限公司
【公開日】2015年11月11日
【申請日】2015年7月2日